姜玉英,女,1968年6月生,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学士,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具有律师从事证券业、企业股份制改制、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三项专业资格。担任临沂市社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临沂市自来水公司、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沂市邮政局、临沂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顾问单位经营决策及对外经济行为的合法性,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2009年度参与了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临沂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及临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改制工作,为企业改制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对上述企业改制的合法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的服务。先后荣获“临沂市优秀青年律师”、“山东省优秀女律师”、“临沂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援助工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撰写的《论我国民法上肖像权的理论与实践》、《我国律师执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别荣获山东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优秀论文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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